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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呼和浩特妇科医院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

点击: 来源:呼和浩特妇科医院 编辑日期:2018-11-1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新秩序,根据《呼和浩特市妇科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我市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将于2018年10月20日零时正式实施。

 

 

 

什么是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是指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常规诊疗及一般康复、临终关怀在社区;急、危、重症诊治在上级医院。市内首诊以就近为原则,通过医保政策调节,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基层首诊指在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双向转诊分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纵向转诊为基层医疗机构与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以及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因整体诊疗水平差别而进行的转诊;横向转诊是二级以上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之间因专科特色不同而进行的转诊。

 

 

分级诊疗有什么好处?

一是更为方便,免去了到大医院的排队之苦,可以就近得到有效诊治。

二是更加省钱,可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医保报销比例远高于市属医院。

三是转诊有绿色通道,保证病人及时就诊和治疗。

四是转回基层医院康复更加便捷,转诊时有持续治疗的上级医院指导方案。

 
 

 

 

好消息!呼和浩特妇科医院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

 

 
 
 

首诊医疗机构有哪些?

一是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为首诊基层医疗机构,包括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一级管理的民营医院;

二是参保患者已有效签约责任医师的,其责任医师所在医疗机构为首诊医疗机构。

 
 

好消息!呼和浩特妇科医院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

 

医保差别化支付保障政策将从10月20日零时起执行,具体有哪些变化与调整呢?

 
1

实行各等级医疗机构阶梯式的住院起付标准。

对于转诊病人,一次治疗过程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基层卫生院住院病人自出院后3日内(含出院日当天)转到市内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治疗的,补足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在三级或二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自出院后3日内(含出院日当天)转到基层卫生院继续治疗的,基层卫生院凭上级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免收诊查费,取消医保报销起付线,并优先安排住院治疗。

2

责任医生有效签约对象的医保报销额度有所提升。

在不突破门诊总额的前提下,在责任医生所在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经责任医生所在医疗机构转诊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3

慢性病的报销政策有所调整。

未经基层转诊慢性病市级医院报销比例最高为40%(按标准二缴费的参保人员不予报销),经转诊的可享受原先的慢性病报销政策。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4

市中医院、红会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人民医院、妇幼医院等5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因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居民在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责任医生有效签约。

到签约卫生服务站所辖医院住院治疗,视同基层首诊,不需要服务站转诊,但不经过转诊的不享受“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优惠政策。

5

急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急诊科就诊,由该院急诊科完成转诊手续。

6

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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